與殘疾人相處的四個原則
當前,全社會關愛殘疾人的良好氛圍日益形成,但專家提醒,在具體交往中應遵循四個原則,否則容易傷害殘疾人的感情,出現“好心辦壞事”的局面。
云南省健康教育專家熊世杰說,第一,要注意稱呼。用“瞎子”“瘸子”“聾子”等來稱呼殘疾人會對其造成傷害,如果多使用些“哥們”“好朋友”“兄弟”等詞語來稱呼,是對他們的尊重。
第二,要注意眼神。許多人在與殘疾人交流時言辭很客氣,眼神卻暴露了自己的真實想法。應該盡量用柔和、親切的眼神與之溝通。
第三,要注意談話。和殘疾人談話,應盡量回避與其生理缺陷有關的內容,甚至沒必要談論生活的種種細節,而應多涉及他們的特長或者喜好的項目,例如歷史、文學、繪畫、政治、新上映的電影等。
第四,要注意方式。有人抱怨,想幫助殘疾人卻遭到拒絕,出力不討好。事實上,有些幫助可能在某種程度上否定了殘疾人的獨立性和能力。熊世杰說:“其實,不少殘疾人能做到的事情,正常人未必能做到或者做好,因此在幫助他們之前一定要征得他們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