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大公報報道,研究發現,女人越富有,離婚的機率就越高。研究結果顯示,婚姻不穩不僅是因為女人的收入增加了,而且因為她開始變得比丈夫更成功,女人在經濟上的成就已成為離婚案增加的一個重要因素。
研究人員說,這可能因為權力平衡的傾斜令到婦女愿意忍受承擔大部分家務重擔的可能性降低,發生爭執的機會增加。
另一個理由可能是,女人賺錢的能力增加令她對離婚不會對經濟構成壓力,還可以有錢聘請好律師打離婚官司。
進行這項研究的經濟學教授凱塞林說:“財政獨立明顯使到女人更易作出離婚的決定。此外,似乎女性的經濟成就真的會導致家庭內的摩擦。”
阿肯色州立大學經濟學教授凱塞林是在研究了十一萬二千七百四十名婦女的財政狀況之后,得到上述結論的。這十一多萬婦女之中,一萬六千七百六十人已離婚,九萬五千九百八十人已婚。
他的發現顯示,女人在經濟上的成就已成為離婚案增加的一個重要因素。在○四年,英國獲批準的離婚案增至十六萬七千一百一十六宗,升幅百分之○點二,數字連續第四年增加。凱塞林說,與家庭總收入對比,妻子的收入每增加一萬鎊,離婚的機會就增加百分之一。
此外,成功女性更易離婚還有其它原因。倫敦一家律師行的家庭律師古里特說:“同二十至三十年前比較,離婚法例的詮釋對婦女更有利,因此她們更有信心可以擺脫一段婚姻。同戰后時代相比,現在是個一次性物品充斥的社會──沒用的東西就馬上拋棄,不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