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膨受夠了。
每當別人問她:“你有男朋友嗎?”她就不知道該怎么回答。她有個住在一起的男人,但是她不知道他們是什么關系。小漲是一個很有魅力的成熟男人,離異,有一子隨母,剛從荷蘭回來,事業順利,有房有車,又帥又有品位,而且還特別懂女人,會體貼女人,小膨從來沒有見過一個這么完美的男人。唯一的不足是,這個男人不想做她的男朋友。如果他不想做老公完全可以理解,怎么連"男朋友"也不想做。偏偏他又對她特別好特別認真,絕對沒有游戲的意思。小膨不明白現在男人怎么了。
而小漲也不明白,女人為什么總是要在“關系”和“名分”上糾纏不休呢?我對她好還不夠嗎?我專一,又沒有濫情,是情人還是女朋友有什么區別,每天都為此鬧別扭,問個不停。
小漲也受夠了。
我只想做你的女朋友
親愛的小漲:
有個問題我知道很蠢,而且我已經問過你很多次了,但還是要繼續問你我們到底是什么關系?
三年前,我就問過你,那時你還在阿姆斯特丹,正在為孩子的撫養權同你前妻打官司,你說你很喜歡我,但是不知道這場勞民傷財的離婚大戰何時才能終止。所以你說,我們做好朋友吧。〉〉〉視線:保持單身,是種快樂還是壓力?
一年后,你擁有了自由身,我去荷蘭度假,跟你在一起度過了七個美好的夜晚和白天。臨上飛機的那個早上,你俯身看著枕頭上的我,說,做我情人好不好?我愕然,我以為已經是你的女朋友。但是你卻說你無法做我的男朋友,你不知道將來能不能回國,你還說,你舍不得我,卻因太遙遠,無法在我身邊盡到一個男朋友應該盡的責任。
去年,你終于回國了,在深圳買了房,我把心愛的泰國臺燈裝進了你的臥室,去香港采購的新衣也放進了你的衣櫥,給朋友留的聯系方式也是你家的電話……不知不覺,我們住在了一起。那天,我開玩笑問你,現在我還是你的情人嗎?你也開玩笑回答我,有什么不好?我說,我不當你的情人。你說,那就做同居密友吧。〉〉〉性交換 我們交換了身體卻保留著愛
然而,上個周末我去參加高中同學聚會,他們中間有的人結婚了,有的人離婚了,有的人還孑然一身,但大部分是在談情說愛階段。有人問我,你有男朋友了嗎?突然,我竟結舌,支支吾吾地說,有……沒有吧。他們笑我是大城市中無固定異性伴侶的時髦美女。
但是,我知道我不是。
我有固定的伴侶,而且我們彼此深愛,一起做飯,共同生活--問題是,我不知道這個人是不是我的男朋友。
我回到家追問你,我們究竟是什么關系。你敷衍道,隨你說吧,你說是什么關系就是什么關系。
這不是我要的答案。〉〉〉被虛榮沖昏的女人啊 誰在用求愛侮辱你?
我總不明白,“情人”和“男朋友”的區別究竟在哪里?我一直以為情人是“第三者”、“偷情”之類的代名詞,偷偷摸摸,拿不到臺面上,比如“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或者是“路易十四的情人”。是不是“男朋友”意味著在道義上要忠誠,而情人則是互不干涉,沒有任何束縛?你曾回答我,從理論上是這樣,但人是會自我約束的。是呀,我們都是單身,光明正大的生活在一起,性生活嚴謹--你很愛我,對我很好也很忠誠--實際上和“男朋友”沒什么區別,可干嘛就是不肯承認這個身份呢?
你也總不明白,我干嘛這么較勁,非要給我們之間的關系下個定義,兩個人在一起不是好好的嗎?但是對我來說并不一樣。要是你不再愛你的太太了,你會和她離婚;不愛你的女朋友了,你會和她分手;而我,有一天你不愛我了,我不會知道,可能就突然沒有你的消息了--對情人是不必有解釋有交代的,人家是有始有終,我卻不知道那個“終”在哪里。
如果你是不想結婚,這個我能理解,大部分離婚男士都有婚姻恐懼癥。可我絕對不是那種“結婚狂”,根本不會去糾纏著某個男人非嫁不可。不就是做個女朋友嗎,至于這么可怕?〉〉〉我們既要曖昧又要拒絕 作一支帶刺的玫瑰
正給你寫信時,朋友給我打電話說,她和一個追慕她的男孩兒上床后,那個男孩兒竟然提出做情人--“我還以為我們是男女朋友了呢!”她在電話那頭對我咆哮。突然間,我覺得可笑,這個世界的男人怎么了,都怕找個“女朋友”。過去男女之間發生了關系,女的對男的說,從此我就是你的人了,非你不嫁,于是演出一場場逃婚和逼婚的鬧劇。現代的女人很灑脫,已經放過男人一碼,但是男人竟然得寸進尺--連男朋友都不想做了。究竟是女人太讓步,還是男人太自私,抑或女人太信賴男人的責任心--上床并不不代表著婚姻,甚至不代表愛情。
也許有一個女朋友太麻煩,而一夜情又太危險,情人的關系剛剛好,既可以享受快樂,又沒有承諾,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男人們進退自如,而女人們唯有指望男人對自己的一點感情--可實際上,男人的感情又是最指望不上的。〉〉〉大齡白領的吶喊:為什么我永遠嫁不出去?
有時我很憤怒,我有自己的事業,有自己的朋友,也不是一定非要和你在一起不可。就算你把我當作“一夜情”我也認了,可你起碼給我個名分呀。跟你吵吧,又不是我的風格,更何況人家古代女人爭奪的名分好歹是個“老婆”。我爭取的名分是什么--女朋友嗎?
真是又好笑又好氣。
我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