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饕餮”、“貪婪”、“懶惰”、“淫欲”、“驕傲”、“嫉妒”和“暴怒”,這是《圣經》中講的人類的“七宗原罪”。女性在感情生活中也很容易犯這七宗罪,而這七宗罪會讓女性的情感之舟翻船以招至滅頂之災。這七宗罪分別是:
一、輕信。在甜言蜜語面前失去原則。
女孩A,把愛情看得至高無上。認為只要有愛,就擁有世界。于是不顧道德、輿論,當然更不在乎金錢、利益,愛上了一位不該愛的已婚男人。他比她大十五歲,她從來都沒有期望和要求他能給予什么,認為只要兩個人相愛就行了。實惠的婚姻當然比不上浪漫的愛情。可是圣誕平安夜,她提前買好了禮物,希望能和他一起過,他回家了,因為他怕回家晚了不好交代,因為家里有妻子和孩子。
他真的很像《手機》中的嚴守一,每次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關機,偶爾會蹲在廁所里給女孩小聲的打個電話。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他也會在開機狀態下卸下電池,回家他會告訴太太手機沒電了。無數次這樣的行為終于讓女孩意識到這是一種黑暗的愛情,在你需要他的時候,他是不會陪在你身邊的。當她最終看清真相時,真是進退兩難。
分析:挑男友和買衣服是事不同而理相通。在你買衣服的時候,會睜大眼睛,貨比三家,不會因為店里的店員贊揚你穿上他們的衣服效果多么多么好,就隨便打開錢包!挑衣服尚且如此,何況是選終身愛人。怎么能小事清楚,大事反而糊涂了呢?
二、誤解。以為愛就是無盡的退讓。
美貌女孩B,在澳洲讀書的時候認識一個男孩,兩人開始戀愛,他很愛她,對她呵護有加,她卻總是任性胡為、亂發脾氣,對他的疼愛漫不經心,總覺得他應當如此。終于,在戀愛一年半以后,男友在回國前正式向她提出了分手,女孩當時就懵了。男孩說:“我對我們的感情徹底死心了,你根本就不愛我。”直到這個時候,她才一個人默默想了一個星期,發現自己其實是那么喜歡他。女孩哭著告訴他:“我知道錯了,我沒想到我的報怨和任性傷害到了你的自尊。”女孩要求復合。她打了無數次的電話,而他依然沒有回頭。
分析:信息社會了,愛情的變化速度已縮短到秒,能死心塌地愛你,實屬不易,還要撒潑打滾,顯然對自己、對別人都沒有正確的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