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是指有婚姻關系的其中一人,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超出友誼的關系,也稱作婚外情、出軌。
外遇的類型與因素
外遇可分為下列幾種情形:傳統型外遇、拈花惹草型、保護型外遇、情境型外遇、舊情復燃型外遇、感性型外遇。
常見的外遇因素包含了夫妻間溝通不良、夫妻間角色協調不當、處理問題技巧不足、性格不合、夫妻觀念與認知沖突、性生活不協調、個人人格因素。
女性外遇的原因主要包括與舊情人復合、唯美主義的外遇、沉淪式的外遇、缺乏關愛的外遇、婚外性行為的吸引力、報復性外遇(因配偶的外遇行為)、性交易。
男性外遇的原因主要包括生活上常接觸的其他女性或配偶以外的女性主動、夫妻性生活不協調;、對妻子不滿、增加生活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