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銳 通訊員楊飛) 2日晚9時許,一女青年在漢陽江灘游泳池長江邊欲自殺,兩民警在岸邊苦勸未果后,跳入江中將其救起。
當晚9時30分,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建港派出所副所長姜長福、民警陳新德接警后迅速趕往現場。只見一女青年穿著紅色連衣裙,已走到離岸邊10多米遠長江中,湍急江水已漫過胸口,情況危急。
民警勸其上岸,女子一言不發,站在江中不動。民警苦勸10多分鐘,仍未讓其放棄自殺。
天色已暗,為防止其突然沉入江中,民警決定下水強行施救,悄悄趟著江水慢慢向女青年身后靠近,乘其不備抓住其胳膊,拖上岸帶回建港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為她泡杯熱茶,找來干凈衣服讓她換上。經耐心詢問得知,該女子姓王,今年27歲,家住漢陽瓜堤附近,因無法忍受丈夫毆打,有了輕生念頭。
民警送她回家,嚴肅批評其丈夫。民警表示,對于家庭暴力,警方有權立案處理。其丈夫非常后悔,感謝民警冒著生命危險救了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