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男友僅同居了15天
那年暑假,武漢一家網站的聲訊臺招人,我被錄取后在那里工作了近兩個月。
工作之余,我常常泡在聊天室,在網上認識了吳為。他是上海人,聊了很久后,我驚訝地發現:他和我竟然就讀同一所大學的同一年級,家境也和我出奇的相似!我們每天都有很多話要聊,一天不上網與他說話就感覺缺少了點什么。
2003年9月1日,他提前來校,我去火車站接他,迫不及待地想見他。他一見面就緊緊地抱住了我,我倆就像一對分開很久的戀人。我們第一次見面就同居了。
我們住在租來的一室一廳里。我每日忙于兼職,他呢,除了與我纏綿,便是坐在電腦前打CS(半條命游戲)。9月13日,爸媽說很久沒看到我了,要我回河南住幾天。收拾行李時,他說他身上一分錢都沒了,要我給了他300元。送我上火車時,他在站臺當眾吻我,情意綿綿地說:“我等你回來。”這一舉動大大地滿足了我的虛榮心,我當時很自豪。
回家后,打他電話總是關機,在網上留言也不回。我急了,瞞著父母回到武漢。一進屋,我愣住了,房間里一團糟,臭襪子味撲鼻而來,洗漱臺上還有長綠毛的泡面!那一瞬間,我突然對吳為感到厭惡,我明白,和這樣一個不會自理的人在一起是不會長久的。
他以死相脅也沒留住我
轉眼就要大三了,三段破碎的感情讓我不相信還有真愛,就在我對感情抱著無所謂的態度時,又一段感情來了。
李德佳是我兼職時認識的客戶,他是個電腦維修工,住在東湖開發區。兩年來,他對我的態度一直很曖昧,常常發來黃色的短信,周末給我電話。我不太喜歡他,與他交往的唯一理由就是———他長得像韓楓豐。大二下學期,李德佳追我追得更緊了,我只好答應做他女朋友,但我們約定:只是情人的交往,不動真感情。
交往兩個月后,我們在東湖開發區開始同居,一個月后,我對他說,我對他沒有感覺了,我們已經走到了盡頭。他卻要求我再給他一個機會。
一次周末,我回學校睡覺。躺在床上,我翻來覆去地想著我與他之間的關系,忍不住笑了起來,因為一切太荒唐了,再這樣下去我會瘋的!我打電話給他,要和他說分手。他卻哭著威脅我:“如果分手,我死給你看!”我沒理會他。第二天早上,他爸爸心急火燎地打電話要我過去,我意識到出事了。果然,待我趕過去,我看見李德佳躺在床上,頭發被剃光了,頭上多處貼著白色的十字膠帶,身上肩上臂上膝蓋都一片紅腫。原來,昨晚他接到我的分手電話后,喝了很多酒,在一斜坡上揚言自殺,結果摔成了這樣。出于人道,我只好表示收回自己的話,中午還給他煮了面條。但我心里,卻非常鄙視這個軟弱的男人。
等他傷好后,我連忙換了手機號,跑到湖南同學那兒住了一個月。聽同學說,李德佳后來到學校找過我好幾次,找不到我,他只好死了心。
我們只是相互依偎著取取暖
上大三后,為排解心情,我常常一個人去泡吧,去多了就和酒吧的女老板熟了,她見我總是獨自喝悶酒,就笑著說要幫我介紹一個朋友。
一天,正在酒吧坐著,有個40歲模樣的男人走了過來,給我遞了根煙,笑瞇瞇地說:“我姓黃,開網吧的,可以和你交個朋友嗎?‘小阿姨’(女老板)介紹我來的。”我扇了他一巴掌:“我不是你要的小姐!”他摸著臉,依然笑瞇瞇的沒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