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扶起摔倒老人反成被告
1年前的今天,萬州區分水中學初二學生萬鑫,趕場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說他是肇事者,將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賠償。
因為證據不足,法院一審駁回老人的訴訟請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訴到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這天,老人主動要求撤訴。
雖然贏了官司,事隔1年,做好事的萬鑫并未從陰影中走出來。一向老實的他變得比過去更加沉悶,成績一落千丈。
救了摔倒老人反倒成為被告
2009年11月14日,萬州區分水中學15歲的初二男生萬鑫,去萬州李河鎮高升村趕場。下午2時許,萬鑫趕場后獨自回家。
萬鑫稱,這時,他突然聽到身后一陣“哎喲”聲,回頭一看,兩米開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
萬鑫說,自己跑過去將老人扶起,問她嚴不嚴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說是他把她撞倒了。萬鑫有口難辯。
在街上擺攤的萬鑫母親莫修芬聞訊趕來,發現萬鑫與受傷老人正在爭辯。為了防止出現意外,她趕緊帶老人到高升衛生院檢查,并為老人支付了65元檢查費。老人腿部受傷,當晚,莫修芬將老人送到萬州城區醫院治療。老人隨后住院19天,莫修芬支付醫療費2萬多元。
老人住院期間,老人的親屬要求萬鑫父母賠錢。由于萬鑫堅稱自己是做好事,沒有撞人,萬鑫父母拒絕了對方要求。
今年3月11日,老人將萬鑫告到萬州區人民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共計30483.5元。
多名證人出庭證明少年清白
今年4月16日,萬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引人關注的案件。
做了好事,卻成被告,許多人為萬鑫的遭遇鳴不平。開庭這天,大家自發到法庭為萬鑫作證。因為萬鑫要上課,萬鑫的父母替他出庭。
受傷的老人姓張,今年77歲,是萬州區后山鎮的村民。這一天,老人找好的證人李某卻沒有出庭為她作證。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在高升衛生院門前附近的街道上摔倒,與原告相向行走的被告返回約兩米,將原告扶起后,原告就把被告扯住不準走。原告證人未出庭,且無其他相關證據佐證,故原告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撞倒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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